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南县自来水公司强制要求用户更换自来水表的疑惑
- 来信时间2016-01-08 11:01:36
- 来信人钟治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信箱:
你好!
我是住在南县南洲镇双堰东巷(原胜辉大酒店,现在的湘源大酒店后面)的一个普通市民,我家里的自来水表是那种智能插卡的。今天我去自来水公司大厅打算办理购水缴费业务,被自来水公司负责缴费的人员告知不能缴费了,要到2楼去办理换表,要交120元换表费用,再能继续缴费买水。我这里就有个疑问了,首先我家里的水表才使用了3年时间,没有损坏,不漏水,计数都是正常的,还能使用,凭什么要更换那种档次要低些的机械自来水水表。难道智能表还打不赢机械表吗?二就算你自来水的政策说是么子要统一更换,我家的水表没有损坏,凭么子这个120元换表钱要用户承担了。而且我记得电力局给电力用户把他们的机械电表换成现在这种电表,是没有收取用户的电表钱的,同是服务行业,差别咋就这么大了?
以上是我这个普通市民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的一种反映,麻烦县长信箱给个合理的处理及解决方案。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16-01-25 16:19:29
- 答复内容关于1376号县长信箱的回复 1376号县长信箱网友: 关于您所提出的自来水公司强制换表疑惑,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南技南建【2009】 5号文件规定,15mm-25mm口径的水表使用年限为6年,25mm以上口径的水表使用年限为4年,到期必须更换。 2、南县自来水公司用户水表检定及更换,根据南发改价字【2009】120号文件规定进行收费。 3、如仍有疑问,请到自来水公司二楼204室查阅水表年限及相关文件,咨询热线:5212058。 特此回复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4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