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失地菜农请求解决城镇户口及养老金的报告
- 来信时间2015-12-11 15:04:53
- 来信人 彭**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关于失地菜农请求解决城镇户口及养老金的报告
尊敬的汤县长
您好
有一件事我们苦等了三十年,多次向村镇领导反映无果,没有办法,只能求助于您,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予以帮助解决。
我叫彭淑梅,女,今年86岁,我是汤家保娭,今年92岁,我们是南洲镇东红村三组村民,像我们这般年纪的人在东红村屈指可数了。
事情是这样,1985年,南县城镇建设快速发展将临近县城东红村的几个组的土地全部征收,镇里有承诺,如果以后有政策将能解决你们的城镇户口,到退休年龄将会享受退休金。那时候还没有国土局,我们只知道土地是国家的,国家要我们还不给吗,土地征收仅就只补了一些青苗费,每个人发了300多元,房子拆了要重建,我们没有办法,就邀了个10几个好友打会,就像互助资金一样,自己得原有房屋拆迁重建,吃了好多苦,哪像现在的土地征收动辙就要几十万,几百万,一下子就有钱了,成了暴发户,还能解决养老保险,无后顾之忧,我们那时真心害怕征收,没有补偿,征收就意味着失去了生活保障,但是国家要建设,只能含泪舍弃,先国后家,这一苦就30年,我们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生活保障,没有解决城镇户口没有养老金。苦啊 前年政府照顾解决了农村老年人每月55元,总算给了我们一些安慰,但是杯水车薪,上年纪的都是疾病缠身,那55元做药费都差一大截。
我们东红村就是菜农,粮食统购统销时我们就吃国家粮食,每月是量供应,我们还不是单纯的农村户口。土地征收这些年,我们全靠子女的供给,我们现在是极其贫困,我们为南县的城镇建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而我们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特别是与现在宝塔村、花甲村、火箭村、永安村等相比。我们没有享受到政府政策的关怀。因此我们恳请县政府对我们这一批弱式老年人请求给予解决:
一是对30年前东红村的征收失地人群、没有养老金的老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是为这些失地老人解决城镇户口,并给予现在征收同等对待,和他们一样享受养老金,让共产党的阳光带给我们温暖,让我们欢度晚年,不再忧伤,甚谢!
特此报告
报告人:彭淑梅
汤家保娭
2015年11月28日
- 答复单位南洲镇
- 答复时间2015-12-18 10:17:25
- 答复内容关于县长信箱1348号信件的答复 县信息中心: 县长信箱1348号《关于失地菜农请求解决城镇户口及养老金的报告》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湘政办发〔2014〕31号、南政办发〔2014〕5号文件规定,新被征地农民是指从2008年1月1日起因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而导致农民失地、少地(以现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计算,城市规划区内人均耕地不足0.2亩,城市规划区外人均耕地不足0.3亩),且在征地协议签订时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因彭淑梅等老人系1985年县城建设时被征地的,故不属于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优惠的对象。如有不明之处,请向南县人社局养老保险股咨询,联系人:周红霞,联系电话:5219050。 关于城镇户口一事,可向社区、当地政府、派出所(公安机关)咨询。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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