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请县长为我们主持公道
- 来信时间2015-11-02 19:36:57
- 来信人 江**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去年十二月我们湘鄂边居民向您写信,要求使用管道 燃气,五天后住建局回复尽力让我们用上管道燃气。可是时间过去将近一年,当我们到燃气公司开户用气时,相关人员仍以种种借口拒绝开户用气。尊敬的县长,管这燃气落户南县近二十年了,时至今日为何我们还不能开户用气呢。公理何在,请县长为我们作主。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5-12-18 10:01:45
- 答复内容关于县长信箱第1278号信件的回复 县信息中心: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2月11日,我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与南县华通管道燃气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负责人称,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于今年初对湘鄂边大市场内居民区进行了实地勘察,认为该区域暂不宜铺设燃气管道,主要原因一是里面住房破旧,杂乱无序,且经常在改(扩)建,道路也频繁的挖掘,而燃气管道都是地埋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该区域为公共场所,居住区人口密集,各种管线纵横交错,没有规范管理,如果其它网线进行修建作业,势必影响燃气管道的安全;三是市场内几条主通道都属于消防通道,本就狭窄拥挤,且不说燃气主干管网难以延伸进去,即便安装了,一旦发生燃气泄露事故,消防部门和燃气公司不能有效、畅通的施救,将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综上所述,该区域暂不具备安装管道燃气条件,待环境设施改善后,方可满足该市场内住户用上管道燃气的需求。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专此回复。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14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