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残疾人无房户怎样申请建房补助
- 来信时间2015-10-25 09:24:30
- 来信人薛小莲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你好,我爸爸薛丙南,一九五三年生,今年62岁,系华阁镇河口社区渔业队职工,持贰级视力残疾,一九九六年溃院,房屋被淹没倒塌至今因无资金未能重建,所以至今属无房户。
二零一五年元月二十日,国务院关于加速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中,谈及城乡居民残疾人无房户的优惠政策,因而多次向社区主任请求帮助未果,但不知要如何申请,现在请求帮助。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15-11-02 10:59:20
- 答复内容 关于县长信箱1257号信件的回复 县信息中心: 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主要对象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等。由户主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提供相关资料,经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7天)、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7天)、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补助对象,并与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对于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未按改造标准严格执行的或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要求的,将取消其资格,已领取补助金的依规如数追缴。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建设股,服务电话:5248987。 专此回复。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2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