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请求政府为民拆除违章建筑的报告
- 来信时间2015-10-12 10:59:01
- 来信人百货二楼居民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汤跃武县长: 我们是南县百货二楼左侧楼道口二至五楼的住户,因无奈才向您反映以下情况: 十五前五楼居民刘某(七八年前已经搬出百货二楼),不听社区领导和我们住户的劝阻,强行占用公用楼道口,砌了一堵墙建成一个门面,并租给别人,自己营利。之前宽敞的过道,经挤占后变成十几公分的狭窄过道,如今两人并行都非常困难,且过道的光线更加阴暗,给我们36户居民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极大不便。尤其,楼内居住的老人小孩儿较多,阴暗又狭窄的过道存在太多的安全隐患,逢年过节进出人口特别多,一旦发生火灾或一些突发情况,狭窄阴暗的过道会严重阻碍我们采取施救措施,楼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将非常危险。你 将公用过道占为己有并用来营利,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说不过去的。何况从中盈利的刘某七八年前就将自己在百货二楼的住房卖出,并不是这里的居民,现在每年照收店铺的租金。 我们并不追究这个事件过去十五年给我们带来的诸多不便,只是希望现在能拆除该违章门面,现在楼内的老人小孩儿越来越多,困难也越来越大。因此,恳求您在百忙之中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处理,还我们宽敞明亮的过道,确保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报告36户居民急盼落实! 百货二楼全体居民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5-11-02 09:13:17
- 答复内容南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办关于县长信箱1219号信件的回复 经调查核实,南县百货二楼住户反映南洲镇百货二楼左侧楼道口,强行占用公用楼道口,修建一个门面的情况基本属实。 我办接到县政府办领导批示后,迅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上户调查。经查,该违法建设建成于大约15年前,违建方已外出多年,无法取得联系。针对以上情况,我办将通过当地社区、派出所对违建方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对该违法建设进入法定程序,待县“三创” 工作对三完小至西河街沿线进行集中整治时,一并进行处理。 南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办 2015年10月26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