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学校合理吗
  • 来信时间2015-09-10 21:01:41
  • 来信人三完小家长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三完小的学生上学期交了180元领了一支笛子,老师当时说每个星期学一节课,可以学到小学毕业,但这期刚开学又要交100元,说是在外面请来老师教,请问县长,这样合理吗、是不是每个学期都找个理由反复交钱、我们家长请县长百忙之中帮帮我们吧。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教育局
  • 答复时间2015-09-22 11:45:13
  • 答复内容南县教育局关于县长信箱1163号信件的回复 南县信息中心:   你处转来县长信箱《学校合理吗》一信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为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积极响应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要求,南洲三完小于2014年下学期每周二下午开展全校性的社团活动,学校共开设校级社团10个,年级、学段社团8个,全部由学校教师承担辅导,未向学生收一分钱。   今年上学期开学,在研究学校社团活动开班时,考虑到南洲三小作为南县名校,在各方面工作都非常优秀,唯有学生器乐艺术方面的兴趣培养力度不够,所以尝试在社团活动中开设了一个长笛学习班,在告知学生自备器乐的前提下,经学生自愿报名且告家长同意,笛子社团在三、四年级六个班中共招收团员31人。当时,31名学生中有24人到业佰琴行按市场价购买了专业长笛和教材(共180元),另7人自备有同品牌的器乐。   因学校没有此方面的专业教师,所以聘请了业佰琴行的专业笛子教师任教。外聘专业教师每半天需付培训费200元,一期需开展培训约20次。外聘教师费用由学校全额承担,学校没向任何学生收任何培训费,也从未向学生许诺一直免费学到小学毕业。   本学期,长笛社团仅剩19名学生(另12名学生发生了兴趣转移)。因学校公用经费限制,如果仅靠学校如上学期一样继续花费近4000元来支撑这项工作的话,是不能让器乐艺术兴趣培养工作提升的。所以学校向部分学生家长征求意见,拟由学校搭建社团这个平台,由有学习兴趣的学生家长向外来培训教师出少量培训费,学校再资助一部分,来解决所需费用。从目前收到的反馈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家长认为学生在学校社团出100元/学期就能享受到在培训机构800元至1000元/学期的学习培训,都表示乐意。   此事正在意见征求阶段,学校尚未开始代收费。今既有家长反对,学校已召开了教师会,停止了意见征求工作。拟本学期由学校全额承担所需费用,从下学期起停止开设长笛社团培训工作。有兴趣的学生可自行直接到社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    南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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