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普通老百姓该怎样办证
- 来信时间2015-09-10 17:32:07
- 来信人段园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南县一普通村村民,因办证问题,来回折腾数次,还是无果,实属无奈,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我和我老公(江西九江人)都在深圳工作,于今年八月份在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登记结婚,现怀有身孕,需要去医院进行注册、产检,但医院方面需要准生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准生证已经在我老公(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办理,如今流动人口证双方相关部门都说办理不了,我们俩都属于初婚,且就打算孕育这么一个小孩,男方说在女方这里办理,女方又说在男方那里办理,双方互相推脱,我俩来回跑了好几趟还是没有办成,我俩都是深圳普通职工,因为这件事都请假回家好几次了,现如今产检急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才给办理,望领导理解我们普通老百姓的难处,给予办理,急盼回复!!!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计生局
- 答复时间2015-09-17 15:59:08
- 答复内容 对县长信箱1162号普通老百姓该怎样办证的回复 来信中提及在办理流动人口证时遇到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可以在夫妻双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也可以在现居地卫生计生部门和驻粤联络站申请办理婚育证明。在驻粤联络站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按照驻粤联络站1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网上提交,户籍地5个工作日内核准、网上发证,驻粤联络站3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的程序进行。 二、可以通过家人在夫妻双方户籍地计生部门申请进行办理,5个工作日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婚育证明。申请人向办证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已婚的应出示结婚证。 特此回复。 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17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