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请求解决住房条件
  • 来信时间2015-07-14 09:14:25
  • 来信人终于晴天了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一亲戚现原在南县老剧院后原工商银行老家属房,该楼建于上世纪70年代左右,己有几十年的房龄了。由于经济条件的原因,他无力在南县另寻他处,只能住在这一老楼中。该房因年久失修己出现楼顶损坏、部分坍塌,下雨天二楼都可以成河。最近,在东北和贵洲等地出现了多次因房屋因老化与质量问题出现了坍塌事故,听说该楼处于南县“栅户区”改造计划内,烦请领导是否能提早解决住房问题,以避免坍塌事帮的发生。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房管局
  • 答复时间2015-07-29 11:19:00
  • 答复内容关于对《请求解决住房条件》的回复 南县信息中心: 你室转来题为《请求解决住房条件》的信件我局已收悉,现就来信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湘建明电[2014]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于2014年5月对全县老楼、危楼安全开展了一次专项排查活动。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全面彻底查清城市老楼危楼情况,摸清底数,建立老楼危楼资料库。 (二)根据排查情况,按照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鉴定意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整体危险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老楼危楼的维修整改,要特事特办,简化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及时拨付资金,跟踪监管到位。 二、实施步骤 (一)老楼危楼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分别由房屋产权单位和社区组织进行。 (二)老楼危楼为直管公房的,由县房管部门负责。 (三)老楼危楼为单位自管房且房屋产权尚未处置给单位(企业)职工的,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 (四)老楼危楼产权属于个人所有和单位自管房已经处置给职工并取得房屋全部产权的,由房屋所在地社区负责。 依照上述排查步骤及已上报的数据,你亲戚居住的单位老家属房并未上报,所以未在老楼危楼排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之列。 建议:请你亲戚与所在单位或当地社区联系,将该房屋的基本情况报南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 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0 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