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土地纠纷
- 来信时间2015-05-25 07:04:40
- 来信人 诉**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现沙州村十七组(原裕丰村九组)王某和本村的刘某出现了土地纠纷。 2000年之前刘某放弃家中部分土地外出经商(因土地收益少,要交税收),之后上级政策要求农户不得弃耕,抛荒土地。01年经村干部,村小组组长征求刘某的意见,并签字表示不再参加组里的承包土地分配,后村委决定将刘某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地收回集体并分到村小组,因无人愿意承包(因当时要交税)王某经过组里人员一致同意并与其弟分别承包了部分耕地。07年村里响应政府政策,实施了土地平整,在村委的支持下(裕丰村九组召开可会议)对原各户零散土地进行了规整调整决议。09年根据县,乡要求对土地进行确权确地,并对土地承包进行确权签订。13年刘某见种粮有补贴,转包土地可以收益,而且土地不要上交税。于是声明要回原来的土地,并向王某提出要回放弃之前承包的土地,期间发生纠纷。王某将此事报请镇政府处理,通过政府协理补耕地给刘某,但刘某以未能达到其愿不接受,于2014年上半年刘某母将王某家的三亩多地占为己有种上农作物,并将王某家的财物损坏(将菜地的菜全部除尽,车砸坏,将王某用锄头打伤腿部),王某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但政府的人直至现在也未将问题解决,事情的发生到现在快两年了,政府办事拖延加深了矛盾的恶化,加重了事情的严重性。望县政府能够帮忙尽早的解决此事,不要让矛盾加深导致无法想象的严重的后果.
- 答复单位华阁镇
- 答复时间2015-06-01 08:25:24
- 答复内容关于县长信箱960号信件的回复 县信息中心: 贵处转来的县长信箱960号信件收悉。收到信件后,我镇分管政法的龚辉书记会同村干部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现争议双方已达成协议。所反映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 华阁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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