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银行弄丢我《他项权证》的事
- 来信时间2015-03-28 22:30:33
- 来信人胡青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你好!
本人于4年前在县里万嘉御景湾小区购了一套住宅,当时是按揭的,今年正月十三在南门口工商银行办理了结清款项的手续,当时银行信贷部的李经理(名字忘记了,五十出头样子)帮办理了结清手续,并承诺于本月月中交还我那套房子的《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给本人,但是一直拖拖到25日则告知我《他项权证》被银行弄丢了需要补办还得登报,本人由于一直在外地拼搏,对家乡的人我也挺放心的,但是这样一直拖,最后告知我东西丢了,这样的事情我不能接受,而且本人也无法核实到底是不是丢了,所以一直担心,希望领导能帮我核实与督促南县工商银行的领导给我一个说法。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5-04-07 15:51:46
- 答复内容 关于867号县长信箱的回复 我行已引起高度重视,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于3月31日在《益阳日报》刑登挂失声明,补办了《他项权证》并于4月1日交客户手中,并已取得了客户的谅解。今后,我行将以此为鉴,教育员工加强责任心,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南县工商银行 2015年4月3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