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农村用电电费收取
- 来信时间2015-03-02 21:30:06
- 来信人谭罗超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请问县委领导,现在农村用电多少,用户没有知情权吗?2015前,农村用电缴费都是到镇电力局或到村部电力授权的地点缴费,当时缴费有单据,也可以看到用电多少度,多少钱,现在华阁镇挖口村都是有个人来收电费,既没有单据,也没有用电多少的证明,他自己打个单据来收费,他说多少就多少,我们什么也看不到,查也查不到了,因为他把电费单打了,没有办法查了,请问这是某某领导要他这样做的吗?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国网南县供电公司
- 答复时间2015-03-06 11:08:30
- 答复内容国网南县供电公司关于县长信箱822号的信件回复 县信息中心: 你室转来822号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按湖南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我公司于2014年11月起,在南洲城区范围内推广“预先购电,按日结算”的新型电费结算方式。如果用户预交电费,则不能在预交电费收据上体现不了当月用电详情。我公司提供如下方式给用户提供用电详情:用户可直接到当地供电所营业厅打印当月电费结算发票或用电结算清单,以上两种单据有用电详细情况。 2、在原来的交费方式下,能够给用户提供交费单据用电详情,而现有的交费方式则不能提供了,给用户造成了一定的不便。我公司已向上级反映了客户诉求,并将积极跟进,争取早日解决该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 办 人:吴政喜 办公电话:2124532 国网南县供电公司 2015年3月4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