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农村公交车票价是不是该降了
- 来信时间2015-01-28 16:23:50
- 来信人 杨**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原来农村公交车票价上涨都是说油价上涨导致上调,现在油价一十三连跌怎不见乘车票价下调,是不是有些部门失职了???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5-02-03 10:12:58
- 答复内容杨先生: 您好! 因你反映的问题和县长信箱编号772内容一致,现将772号信件答复内容附下: 关于县长信箱772号信件的回复 县信息中心: 你处转来县长信箱772号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道路客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价格实行分级管理,省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跨省、市班车客运价格,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跨县、(市)班车客运价格,县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县内班车客运价格。 我县现行道路客运票价仍按益阳市物价局、益阳市交通局《关于执行新的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益价价字【2009】69号)和南县发改局、南县交通局《关于重新核定南县农村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南发改价【2009】52号)规定的客运票价执行。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采取以柴油价格为基础并按运营里程分段联动办法,具体以国家核定我省市场0号柴油全省统一零售最高价每吨5650元为基础,凡最高价每上涨500元向旅客收取燃油费每人公里0.005元,上涨不足500元不收取燃油附加费。当油价回落时,亦相应下调燃油附加费。目前普通0号柴油价格为5760元/吨,低于6150元燃油附加费起征点,客运票价应相应下调燃油附加费,为此我局请示益阳市物价局同意并向征收了燃油附加费的南县至大通湖、南县至注市、南县至胜天三条客运班线下发通知,取消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其他班线客运票价未征收燃油附加费。 感谢咨询人对价格问题的关心。今后遇到价格问题,请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我局将及时查处并回复。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2月2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