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强烈要求水电开户
- 来信时间2015-01-26 14:09:15
- 来信人嘉园居民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汤县长:
我们是南洲镇东堤尾社区宝林嘉园的居民住户,于2006年入住宝林嘉园,至今近十年,房产、土地两证齐全,但水电仍是联户开户,现在我们的生活用水水费每吨高达3.5元,生活用电电费每度高达0.75元,这对我们平民老百姓来说负担实在太重。历年来我们多次找电力局、自来水公司要求单独开户,总是说开发商的有关手续没办妥 ,不能开。我们不懂的是,电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管道燃气都能单独开户,为什么水和电又不能开呢?这千错万错我们老百姓没有错。我们认为千条政策万个文件不能拿老百姓的民生当小事!
汤县长请您在百忙之中安排有关人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我们宝林嘉园近100戶居民的水和电的单独开户问题为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国网南县供电公司
- 答复时间2015-02-03 10:19:49
- 答复内容南县供电公司关于县长信箱773号的信件回复 县政府信息中心: 贵中心转来773号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宝林嘉园商住户用电开户问题:根据湘价重【2001】82号文《关于明确电网建设与改造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条的规定: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商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按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建设。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及安装费用计入建房成本和房价,不得单独向住户收取,电力安装费的标准由业主与安装单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宝林嘉园商住户现在一直使用的是当初建设时开的临时基建用电户,宝林嘉园建成后,我公司多次就供配电设施建设问题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无果。宝林嘉园住户须待该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完成后才可单独开户。因南县供电公司完全实行企业化运作,此项建设无法纳入供电成本,故无法满足商住户的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 办 人:吴军 办公电话:2124536 南县电力局 2015年02月02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