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公公杀媳妇
- 来信时间2015-01-11 10:44:47
- 来信人 边**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领导您好;
我是南县三仙湖镇三洲村村民边翔,我的妹妹被他的公公用刀在脖子上砍了一 刀事情的经过还要从我妹和我妹夫的结合开始说起,他们两是经媒人介绍认识后结婚的我妹夫有两兄弟,我妹夫是老大,他弟弟先结婚当时他弟弟由于年龄没达 到用的我妹夫的名义找关系结婚的,我妹夫和我妹结婚是用的他弟弟的名义结的,现在是由于我妹夫在海南打工被电打死了,当时是由他公公和对方以六十万私了结束了赔偿,钱在他公公的卡上,回来后,办丧事和还债共用了十万,其余的他家亲戚开家庭会议后,协议我妹得十万,公公婆婆得十万,一岁的女儿得三十万得女儿的三十万由我妹和公公婆婆共同监管,当时村支书在场公公同意签字并给了十万我 妹后又后悔不同意共同监管小孩的那三十万,他要自己管,我妹为了小孩将来过得好点,请村支书亲戚调解了好几次都没结果后,我妹抱着小孩回娘家住着,过了两个月左右我妹但心小孩的抚养费,会被公公和小叔子用掉,只好到法院起诉后两个月没结果,到小孩周岁的前一天他公公的妹妹,来接小孩回去过周岁,我妹就抱着小孩去了,过完周岁的第2天我妹要抱小孩回娘家,公公婆婆不同意吵了起来后我妹一个人哭着回来了,到晚上的七点多,他说想小孩叫我骑摩托车送他回去,到那里后小孩他公公抱着的,我妹过去抱着小孩进房间了,他公公说了些难听的话,我就走了,刚到家五分钟,媒人就打来电话出事了,他公公拿菜刀砍了我妹的脖子,我们到现场后120救护车到了,110也到了把他公公带走了,我们到了医院,医生说有生命危险叫我们做好准备,经医生抢救后脱离危险,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法医鉴定为轻伤2级构成刑事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后三个月了,现在是;之前小孩的抚养费没处理完,又来了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这已是南县的一大新闻了,我本人相信法制社会能还我苦命的妹妹公道,问题是怎样才能保证我妹的合法权益,根据检察院给我们的消息是,他公公的刑期在六个月到一年的刑期,我们无法接受这个刑期,这件事对我妹来说,已经产生了后遗症,过几天准备去做个伤残鉴定,妹15197754559爸15197750552,希望县领导能关心此案件,还我妹公道。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5-01-13 09:03:52
- 答复内容边先生: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需法律援助请与县司法局联系。5221833 南县信息中心 2015年1月13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