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垃圾拖运费与管理费
  • 来信时间2014-11-23 22:46:47
  • 来信人宝林嘉园住户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汤县长:我们是南洲镇宝林巷农贸市场上面宝林嘉园的住户,我们小区只有住户70户.县环卫处每年要收垃圾拖运费和管理费8000元,平均每户114元多.听说根据有关文件每户只收卫生费60元.这是否涉嫌乱收费.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对政策不太清楚.虽说这点钱是小事.但我们认为这是关系群众利益的民生大事.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烦请您在百忙中抽空过问此事!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14-11-26 16:04:59
  • 答复内容  我局环卫处与宝林巷农贸市场管理中心协定,每年对该市场征收垃圾清运服务费,由宝林巷农贸市场管理中心统一支付。2013年征收垃圾清运服务费5000元(有收费票据),今年的垃圾清运费还未征收。根据信中反映乱收费问题,环卫处负责人与市场管理方负责人刘群林核实,该市场小区的卫生、绿化养护等均由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市场管理中心对由此产生的人工费、工具材料费、管理费以及垃圾清运费按户分摊,平均每户是114元。上门收费都是市场管理方安排的专职人员,非环卫处工作人员。环卫处收取卫生费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225041(县环卫处)。   专此回复。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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