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 来信时间2014-09-17 10:53:06
- 来信人刘小姐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有一个儿子,现意外有了一个,那抚养费要征收多少啊,想生的话。三仙湖常洲村的妇女主任的公告栏上有的写10000,有的8000我看不懂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计生局
- 答复时间2014-09-26 16:45:04
- 答复内容 1、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后,社会抚养费征收多少?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2、三仙湖镇常洲村的妇女主任的公告栏上,有的写10000元,有的写8000元看不懂的问题: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公示栏内的内容分为“违法生育的时间,应征收金额,已征收金额”来看,应该是详细地。为什么看不懂,要理清以下几点:①违法生育的时间不同,征收标的不同。②违法生育性质、情结不同,征收标的不同。③被征收人户口性质不同,征收标的不同。④被征收人的收入不同,征收标的不同。根据所反映的情况,公示栏内所公示的数据,应是未结案的已征收数据。 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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