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交警队车辆年检乱收费现象严重
- 来信时间2014-09-10 09:09:02
- 来信人小六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请问一下县长大人:交警队乱收费现象一直存在,您不会不知道吧,虽然这关系到南县的财政收入问题,但这也不能靠乱收费来提高财政收入吧,本县近几年的收费一直是210元,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请问这是在贯彻哪国的规定呢?
国家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测2次,尾气检测随年检日期。这个规定是2003年9月开始实施的。所以在这之前领取行驶证的车主,仍须按副证上签注的有效日期在2004年按时参加年检,合格后,有效日期会调整到两年以后与行驶证初登日期对应的年份。而2003年9月以后领证的车主不用担心,新车检验的时候有效日期已经签注到2年后与注册登记日期对应的月份。
国家规定年检具体费用:
工况检测:75元
绿标:3元
各种检测项目:36元
“检”字标:7元
其他项目参考费用:灯光调整费23元
其中我国只对一二线城市“绿标”做具体要求,其他城市均无。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答复时间2014-09-18 18:09:40
- 答复内容 按政策我县非营运机动车年检收费标准为160元/辆次。其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100元/辆次(湘价费【2008】63号);车速里程表检定费60元/车年(湘价费【2006】170号)。我局于2013年11月已对车辆年检公司在车辆年检中擅自收取其他收费40元/辆次的违价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不合理收费。 我县非营业机动车车主在车辆年检中,若发现车辆年检公司有违规收费现象,可收集好相关证据与我局联系,我们将及时查处并回复,联系电话:5244770。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18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