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公平离我们有多远?
  • 来信时间2014-08-15 11:45:59
  • 来信人任安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各位领导好

          我是中鱼口广福村15组村民,上有80岁父母,下有一双儿女(女儿7岁,儿子1岁),儿女均为合法生育,可至今未分土地,而我们小组好多女儿嫁了多年,老人过逝了许久及户口已迁出者仍然拥有土地,而且可享受国家补贴,此事有提请村委协调解决,可村委的回答是“无能为力”。说最多是按人口平均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可村委怕麻烦及不愿不敢触动即得利益,仍然按2009年人口造册申报,即我小儿子不能分配,而那些已出嫁的过逝的及户口已迁出的仍然可享受。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特别是对我这种人口众多的大家庭显得更重要,村委作为和人民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应急民所急,怎能用一句”无能为力“来表达呢?如果县委亦认同这种工作态度,我将询问省委乃至更高层,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中鱼口镇
  • 答复时间2014-08-22 16:39:17
  • 答复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指出:以下三种类型的土地可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给新增人口,一是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是通过依法开恳等方式增加的;三是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除上述三种情况之外,根据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乡政府和村“两委”无权进行土地再分配。对人口、户口变动的情况,各组根据村规民约,召开会议自行协商调整。 中鱼口乡政府办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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