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农村危房改造
  • 来信时间2014-07-26 10:37:53
  • 来信人袁侃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今天这封信是我舅舅写的,我舅舅家住南县明山头镇四新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家中十分贫困,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如今他的住房已经变成了危房,不能住人,所以想把房子改造一下,能让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的问题。可是家里实在是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房子,他自己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自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所以想请求一些补助。这些补助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自家住房的问题。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14-07-31 19:39:14
  • 答复内容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3〕141号)要求,我县201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为700户。目前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已基本确定,完成村、乡(镇)、县三级公示,陆续启动建设。如果陈润秋同志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请迅速向本地村民委员会申报。对于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符合补助对象要求的农户由户主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提供相关资料,经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7天)、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7天)、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补助对象,并与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对于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未按改造标准严格执行的或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要求的,将取消其资格,追回已领取的补助金额。   特此回复 南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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