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如此执法目的何在?
  • 来信时间2014-06-19 08:50:01
  • 来信人 路**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位安好!

    在“三创”工作和“群众路线”开展得如火如荼的大环境下,我们最可爱的交警叔叔如此这般执法,县长和大队长,你们知道吗?

    今早七点多种,我与我丈夫的摩托车被敬业的交警叔叔们挡在了人民路口处,我们住在南县的最西边,而一个在南县的最北边上班,一个在下面乡镇上班,每天奔波依靠这辆摩托车。警察叔叔说要查证件,我们即刻下车配合工作,经查驾驶证是正常状态,保险显示已过期一个月,我与丈夫承认了疏忽,并当即表示愿意留下证件、号码下班后回去整理好相关资料,明天请假去交警大队续保。交警叔叔严厉的拒绝了我们的请求,要求我们即刻处理。我们说明了单位工作已然安排,工作地点比较特殊等实际情况,交警叔叔们依旧不依不饶。非但不让车走,人也不能走了,转身查起别的车辆证件。僵持无奈下,丈夫只好给交警大队某领带拨通电话,说明这个特殊情况,领导指示现场的交警叔叔给我们放行,先上班再续保。交警叔叔随即丢出一句话:你保险过期了,肯定是走不了了,要上班也是空的,不过你给领导打了电话又另当别论了。听毕,汗颜。

    虽然我不清楚交警叔叔执法的具体流程,但是站在为人民服务的角度理解,交警查车也是为了规范交通秩序,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好的出行环境的监督手段。绝对不可能是以押人、押车、罚款为终极目的。像这几位从“湘H9208警”的警车上下来的几位交警叔叔显然对该精神领略得不是太到位。作为市民理应配合交警工作,作为交警是不是不应该拿市民当工作,而是拿服务市民当工作呢?

    保险我们一定续上,特此感谢事件中的某领导,谢谢您的人性执法让我们夫妻二人不至上不了班,走不了人。至少您服务人民的理念是正确的,其他交警叔叔们还有样可学。

    建议:1、请规范证件不齐的上路车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的前提下,在可控的情况下补办相关证件的流程。2、在本年度或本季度,通过检查的上路车辆如何标识?以免次日或次周再次被挡在上班的路上,接受对于警务通的使用尚且迟钝的交警查询。3、一切工作以服务于民、便利于民为前提开展,提升群众对交警叔叔的印象分,才能提高民调成绩。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7-17 17:31:00
  • 答复内容  2014年6月25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收到县长信箱转来“如此执法目的何在”的234号信访件,引起高度重视。大队及时派出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与信访人进行联系和沟通。6月26日,大队民警通过电话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在电话联系中,民警向信访人解释和宣传了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指出了信访人交通违法的事实和存在的危害性,信访人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二是对现场执法的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在该起执法案件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民警应该依法扣留违法当事人的摩托车,并向违法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说明对违法车辆的处理办法。由于民警工作不细致,导致当事人认为民警在扣车的同时,还会“扣人”,客观上造成了信访人的误解。大队决定:按照大队精细化管理办法,扣除该执法民警当月精细化管理分200分。 三是对说情民警进行点名批评。为严肃警纪警规,打击“说情风”,在该起案件中,大队确有民警违反规定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说情,给队伍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大队决定:按照大队精细化管理办法,对说情民警在大队进行点名批评,并扣除该民警当月精细化管理分200分。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