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三仙湖镇下柴市的电力乱收费?
  • 来信时间2014-06-06 17:38:03
  • 来信人南县人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现在下柴市那边的农民建房子,大部分都要用到搅拌机,搅拌机一般都要用380伏的三相电,电力部门的乱收费就来了,首先搭线要收150元的“爬竿费”,其实也就十来分钟的事,第二,要收电表的租金,每天一块钱,一只电表买价从几十块到一两百块,你们每天就收一块钱,如果收个5年,你们一只电表就赚了1000多了,现在有好多支电表出租。请问,你们的收费有依据吗?农村建个房子不容易,你们电力部门就不能提供一点帮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方便?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6-12 17:04:00
  • 答复内容南县供电公司关于县长信箱215号的信件回复 县政府信息中心: 贵中心转来215号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客户反映乱收费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核查,经核实我公司三仙湖供电所在办理临时用电业务时是严格按照益价价【2009】169号文件进行费用收取,不存在乱收费的行为。 1、客户反映的150元“爬杆费”实际为工材费(见附件第2项)。 2、要收电表的租金,每天一块。根据益价价【2009】169号文件规定三相临时表计租赁费每天3元(见附件第8项)。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用电有偿服务收费的通知》 经 办 人:吴军 办公电话:2124536 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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