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湖南省南县浪拔湖农村自来水工程收费标准
- 来信时间2014-03-31 15:48:02
- 来信人李进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湖南省南县浪拔湖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收费是500每户吗?(2014.3.20)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3-31 15:48:41
- 答复内容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管理试行办法》(湘价服〔2013〕41号)规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政府投资主要解决水源工程、水厂及输配水主、支干管网建设。主、支干管网建设终端点的确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执行。用户入户管网建设费用可通过社会捐资和受益村组“一事一议”等途径统筹解决。必需向用户收取入户管网建设费的,由供水单位(工程建设单位)与受益村组(单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也可报请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部门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核定一次性收费标准。” 依据南县人民政府南府阅[2009]10号会议纪要精神,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用户入户管网建设费”主要是由供水单位与受益村组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经查证,浪拔湖自来水厂于2013年年底建成并开始向辐射村组集中供水,其用户入户网管建设费采取由供水建设单位与村组用户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为450元/户。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中供水价格行为,针对网友提出的价格问题,我局将会同县水务、县农民减负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对超出规定收费部分予以清退。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3月28日 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由国家和群众自筹两部分组成,国家投资主要解决水源工程,水厂及输、配水主、支干管管网建设。用户入户管网建设费由用水户自筹解决,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及杜家毫省长的指示,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群众自筹部分经国家造价师预算,入户管网建设安装费为464元/户。经调查,浪拔湖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收费是450元/户。 南县水务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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