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真正达到五保户和低保条件的人却得不到政策的帮助
- 来信时间2014-03-19 16:56:50
- 来信人彭世容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长大人: 您好,我就不多说直接入主题,我是帮我的舅舅求助,我简单介绍下我舅舅,我舅舅中鱼口乡游港光明村7组居民,1962年出生,今年52了,幼年耳朵就失去了听力,至今未婚未育,由于失去听力与外界不能正常的沟通导致神经出现了问题,近几年越来越严重,现在已经不能正常的与人沟通,又不能出去找副业。现在他的收入来源就靠村里给他分的一亩多地,由于精神问题他的收成也不如别家的好,完全没办法解决吃住医,平时都靠亲朋救助。 我了解过,像他这种情况是完全符合五保户和低保的对象,但是,在家人多次向村里提出要求得到五保户救助或低保救助时,村里拒绝了,而比他条件好多了的人却得到了救助,这是村里的腐败和不做为造成的。 现在的网络这么方便,政府反腐这么严的情况下,望县长大人帮帮他。让他得到政府的温暖。安享晚年!谢谢!(2014.3.12)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3-19 16:57:27
- 答复内容
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回复如下:
冷德纯,男,52岁,身份证号:432322*********3511.现居住于中鱼口乡光明村八组,本人听力残疾四级(残疾证系已作废证件),单身一人生活,未婚、无子女,在光明村种植1亩多田维持生计。
关于享受农村五保待遇:依据《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二章第四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残疾和青少年村民,享受五保供养待遇:“无劳动能力。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残疾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视为无劳动能力”。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冷德纯未达到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条件,因此冷德纯不能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关于享受农村低保待遇:需冷德纯本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鱼口乡人民政府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审批程序审核审批。
南县民政局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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