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小孩读书问题
  • 来信时间2014-02-27 09:33:39
  • 来信人刘帅波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全家户籍八百弓乡的,2007年在县城买房,一直在县城打工,因为是私人开的店里做事,无法开工作证明,请问小孩在县城读小学需要那些手续(2014.2.24)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2-27 09:34:11
  • 答复内容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有关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亲就读城区小学的问题,我局作如下主要规定: 凡确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随亲就读城区小学的,于每年秋季开学前,到城区中心学校领取填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附上相关证件,经中心学校审查合格的,就近分配到城区学校就读。 所需证件为:户口簿原件;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进城经商人员营业执照;购房自住人员的房产证及所在社区证明;租房居住人员的租房合同及所在社区证明;中途转学学生原就读学校同意并盖章。一年级新生,需年满六周岁。 其他具体事项,可拨打南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话0737-5221319咨询。 南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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