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我家的太阳能移装该由谁负责
  • 来信时间2014-02-27 09:31:42
  • 来信人回眸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住在南洲广场和汽车南站之间的城市花园2栋。我家的太阳能安在同栋楼隔壁单元的最顶楼(包括车库在内应为第八层)的屋面上,不漏水,但由于屋面漏雨邻居非要我把太阳能移走。律师说这房子的房顶我们所有住户都有使用权。如果移走,我花了将近5000元购买的皇明太阳能就要报废。我们购房时交了房屋维修基金,如果开发商承当起该负的责任,我想我家的太阳能也不至于有家不能归吧!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2014.2.20)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2-27 09:32:19
  • 答复内容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你的问题,建议你找小区的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处理。如有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请拨打县房管局局长热线0737-5221158咨询。 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2月25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