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交通事故处理
- 来信时间2014-01-28 08:28:12
- 来信人陈建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爸爸坐摩托车回家的路上与货车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立即在南县中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足内外踝骨折, 住院16天,好转出院。但对方一直没有给在医院办出院手续,打对方电话,对方说三月后等法医做鉴定再给我们信息,关于赔偿问题要怎么处理,伤害要做些什么?(2014.1.13)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1-28 08:31:42
- 答复内容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办理情况如下: 2013年11月16日17时许,在S204线南县四百弓电排地段一辆货车与一辆普通摩托车相撞,致乘坐摩托车的蔡富贵左脚骨折。蔡富贵住院16天后已经出院。因蔡富贵左脚骨折未痊愈,需要三个月后才能做法医鉴定。经与伤者蔡富贵和其女婿陈建解释沟通,伤者同意做完法医鉴定后通过交警部门进行调解。 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经办人:李先华 办公电话:5221035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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