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小孩上户口的问题
  • 来信时间2014-01-22 10:55:21
  • 来信人陈哲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姐夫在海南当兵,户口就落在海南的,我姐姐也随军,将户口落在了海南,只不过我姐姐一直都在南县上班生活,现在我外甥已经到了上户口的年龄了,就想将户口落在南县,图个方便!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将户口落在我外甥在南县的爷爷的户口上?如果不可以落在他爷爷的户口上,那么南县政府及其公安局又是凭何种法律上的条款来加以限制的呢?毕竟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速盼回信!谢谢!(2014.1.6)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1-22 10:56:26
  • 答复内容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文件的规定:   1、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由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3、婴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针对咨询的情况,如果小孩父亲系军人,且其母亲的户口已落在部队,可视为其父母均为军人,按第3条可将小孩户口落在其爷爷家;如果小孩父亲系军人,但其母亲的户口不落在部队,而是落在海南当地,则小孩应按第2条落户在其母亲的户口下。   特此答复。   经办人:罗勇   联系电话:13907375674      南县公安局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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