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理发店早上深夜不间断噪音扰民无法忍受
  • 来信时间2014-01-20 08:58:47
  • 来信人居民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您好:
        我们是南县房产局对面(新名师轩理发店)楼上的住户,我们楼下就是新名师轩理发店,该店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10点多钟(有时持续到十一二点),无视周边单位、商户和居民的感受,不间断的播放音乐(两个音箱直接挂在店面外),放音乐声音大得要命,可以说是吵死人啦。造成周围群众心情烦躁,交谈吃力,工作学习分心,已经严重影响了大家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和休息。可以说是被迫听音乐已有很长时间,都快被整成神经衰弱了。
        我们楼上楼下有60-70多岁的老人(其中几位还患有心脏病)整天人心惶惶,有在家养胎的孕妇,也有吃奶的孩子;有天天学习读书的学生,也有值夜班的医生和护士,还有教师要备课学习。这样的噪音严重影响我们休息,妨碍我们读书备课学习,吵得孩子哭闹不止。
        我们觉得这种噪音属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诚挚的希望县政府领导和南县公安局的领导能过问一下,加大监控力度,保证周边学生、居民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环境。救百姓于痛苦之中。还我们一个对政府的信任!谢谢!(2014.1.7)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1-20 09:14:45
  • 答复内容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4年1月8日,我局收到群众反映“理发店早上深夜不间断噪音扰民无法忍受”的信件后,立即指令南洲派出所处理。1月9日,南洲派出所指派民警周斌等2人到信件所指的“新名师轩”理发店调查。民警到达时,发现该店挂靠在外的一个音响正在播放音乐,音量确实过大。民警立即上门对店主给予了行政警告,指正其扰民行为,要求店主立即整改。同时,民警告诫店主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的工作和生活,公安机关将对警告后不改正的按规定予以行政罚款。1月10日、13日,南洲派出所值班民警张勇等人多次到该理发店查看整改情况,发现其音响已经关闭。   下一步,我局将仍继续关注该店整改情况,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治理,发现有该店还存在扰民行为的,可直接向南洲派出所举报。公安机关将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后,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南洲派出所电话:0737-5221071)        经 办 人:李霞林    联系电话:1350845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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