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咨询南县住房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房屋办证历史遗留问题
- 来信时间2025-12-25 11:05:07
- 来信人 文**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父母在2000年左右从原南县百纺公司职工手中购买了位于6楼顶层的一间房屋(当时只签订了购房协议和该职工提供的购房票据)。2008年左右该楼层房屋集体失火,6楼顶层住户全部搬走。近段时间我回家时看到该楼房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对顶层进行了维修,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特咨询南县住房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鉴于棚户区改造后房屋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我家人有意向搬回去继续居住。为了避免以后房屋的权属争议问题,请问现在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需要一些什么手续?如果因年限太久找不到原出售房屋的职工,过户问题怎么解决?
附件1:协议和票据复印件.png
附件2:起火证明.png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自然资源局
- 答复时间2025-12-26 11:23:30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你好!
来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南县百纺公司原属国有资产,当事人需完善房改程序后,再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证。
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6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