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南县货车限行问题
- 来信时间2025-12-14 20:31:07
- 来信人 刘**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致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长
关于南县中心城区货车限行政策建议。
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南县人,在南洲东路消防大队门口骑电动车行驶过程中因为躲避大货车与另一名骑电动车女性发生了剐蹭,因为当时心有余悸,没注意到车牌是蓝牌还是红牌号码,但是大概是有5米长,所幸没量成事故。我有注意到当时的时间是下午的6.30左右。根据益阳市城市货车限行管理条约,从事生产经营的本地货车在城市中心道路上 7:00—8:30 17:30至19:00是限行的。在之前也注意到南县出了同样的居民被大货车卷入车轮底下的事故,希望南县有实施有效的限行措施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交警大队
- 答复时间2025-12-16 17:14:39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知悉,现回复如下:
南县交警大队12月16日11:58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告知其南县交警大队十余年前因城市交通规划的需要,已经在南洲城区禁止大型货车7:00--21:00之间通行,并且在每个进城的路口设置了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标志,对于违法进入城区的车辆,会有违停抓拍球和摄录设备记录交通违法并加以处罚。当事人表示满意。
南县交警大队
2025年12月16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