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户口在农村不给分田合理合法吗
  • 来信时间2025-06-06 21:41:16
  • 来信人曹南平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尊敬的各位领导好!

    首先,感谢县领导的积极处理,感谢中鱼口政府的积极处理,因工作原因未持手机而错过中鱼口领导的电话,向中鱼口领导道歉。我对中鱼口政府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我是请求政府解决问题,回复“已处理”并没有处理结果,回复中说“我们家有四户”并不属实,现在我认为三户四户并不重要,问题是“六户不同意”正好是队长两兄弟和队长串通好的的四兄弟!弱势群体真的无处申诉,中鱼口政府应该已经收到了永庆村80%的村民同意给我家分田的签名函。我大女儿在中鱼口上学(村里没有学校),直至南县六中毕业考上大学,小女儿在南县读书直至毕业考上大学,我需要陪同孩子上学所以无法住在永庆老家,之前的人头税我们都按规缴纳。队长把玩弄权力发挥到极致,他多次开会言语刺激我老父亲,要取消我们家所有的东西(户口以及田土分配),可谓“一手遮天”!2024年至2025年间多次诓骗我们返回老家却不予分田并放言称:县委书记、县长来了都没用!历史以来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外嫁女都没田。(以上是队长原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无论是土地承包、流转,还是土地征收补偿,女性都能和男性一样,平等地享有权利。我作为中国公民,遵纪守法,队长却以“重男轻女、外嫁女没田”的荒唐理由以权牟私,村里外嫁女只我一家?请问队长这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封建言论和行为合法合规吗?

    我是个快六十岁的人,前三十年不给我分田,这个三十年如果也不给我分田,那我这一辈子都不能分田?!我作为户口在中鱼口的村民,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请问中鱼口领导,我们到底能不能分到田?如果处理意见不予分田,那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找中鱼口政府领取还是找哪个部门领取?希望有关部门能让我和家人拿到最基本的生活和权利保障,非常感谢!

      中鱼口领导你们好!这是第三次请求政府处理问题,我希望不是“已处理”实际未处理来搪塞,现在我80多岁老父亲面临生命威胁(队长威胁我父亲说不要搞得出事)在老家快三月余,队长提出五口人只分两口人的田并且需要花钱,国家的土地和分田事宜可以使用这种违法手段交易?政府部门非得等到出了人命才能处理吗?我三番五次请求政府部门,最终却石沉大海!国家法律法规竟显得如此苍白无力!请求政府部门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回答,谢谢!

      如果政府部门处理不了也请给我一个答复,我只能反应到省级部门,我一直相信县政府部门能公平公正,更不想丢南县人民的脸,再次请求南县政府部门协助处理,感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中鱼口镇
  • 答复时间2025-06-12 08:26:43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知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通过前期多次走访、沟通,中鱼口村委会于6月11日下午再次组织协商,曹女士的父亲曹先生参与,经协商曹先生已与组内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6月11日18时34分,中鱼口镇工作人员与曹女士电话联系,曹女士表示认可其父亲的决定。若有其他异议,曹女士可直接与我镇联系。
     

     南县中鱼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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