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通过一次小的交通纠纷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 来信时间2024-12-07 18:40:32
- 来信人彭龙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回南县的这两个月时间里,南县的交通状况给人的印象只有一个字:乱。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大行其道,机动车对其避之不及。今天下午途径兴盛东路,前方一辆三轮电动车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鸣笛数次没有避让的意识,遂超车与其理论,并发生了口角,本着让其意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便拨打了110。向前来出警的民警反馈了基本情况,我的诉求理由只有一个:非机动车不能长期占有左侧机动车道,这是违法行为。现场出警民警给我的回答:南县并没有划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谁在前面谁就有优先权!随后跟随民警到了南洲派出所。同样给所里民警反应了当时的情况,并调取了当时事发录像,一个年轻的民警一直很认真的了解事发经过,并同意了非机动车应该靠右行驶的说法,另一位踱步于房间稍显年长的民警却依然在说:南县没有机动车道,南县交通就这样类似的话~其实我报警的目的无非就是让交通违法行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而已,少一位交通违法者,南县交通就多一分畅通。此时调取录像的民警竟然在一边说你不要站在“南县交通”这样的高度去评价这次的交通纠纷。说实话,我对此次南洲派出所的交通纠纷调解十分失望,虽然派出所不是交通违法的直管部门,但是身肩国徽的一线执法部门还是要知道最基本的法规,还好电动三轮车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让我十分欣慰。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也就是说非机动车要靠右行驶,长期靠左侧行驶是违法行为。
- 答复单位南县交警大队
- 答复时间2024-12-12 08:15:35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知悉,现回复如下:
交警大队联系人于12月11日下午与该市民联系,该市民电话无人接听。近几年来,交通顽瘴痼疾办、交警大队加大了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的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摩托车、电动车灵活性比较强,机动性高,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打击不能全方面覆盖,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将加大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打击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南县交警大队
2024年12月12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