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物业未经业主同意违规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 来信时间2023-09-20 18:50:59
- 来信人何宗强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唯一金城物业准备在我家门前不到2米距离的位置安装电动车充电桩以及电动车雨棚,原先位置是一片绿化,平台本身有宽敞的其他位置安装雨棚以及充电桩,安装雨棚充电桩对我家采光以及消防隐患都有严重影响!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3-09-27 09:51:01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地下车库不能停放二轮电动车或为二轮电动车充电,因唯一金城小区使用电动车居民较多,业主委员会遂联系施工人员对小区二楼绿化坪进行改造,安装二轮电动车停车棚及充电桩。8月27日晚,在施工前,业主委员会成员高某提前在微信业主群发布了通知,但无业主发表意见,施工队隔日便进行施工。其他楼栋业主并无反对意见,后F栋业主因停车棚及充电桩离住所太近为由而反对。鉴于绝大多数业主同意该项目,且施工完成后,停车棚及充电桩均将进行消防安全验收,对于不合乎安全规定的设施将进行整改,目前靠近F栋的停车棚及充电桩已暂停安装,其他楼栋的设施正在建设。南洲镇已督促唯一金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做好小区设施建设项目及物业费使用明细公示公开工作,确保业主利益落到实处。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