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南县铜锣湾广场瞎搞
  • 来信时间2023-09-17 10:06:00
  • 来信人江志国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铜锣湾广场1栋907业主,由于铜锣湾广场瞎搞,只好又来求助。几个业主代表向法院起诉铜锣湾广场从去年10月30日到现在的违约金赔偿,法院已判决按起诉书1.5进行,然而铜锣湾广场再次言而无信,只对法院判决了的按1.5进行赔付,没去法院起诉的业主就没有,所以请领导继续为我们平民百姓主持公道,同一个小区的都有诉求书,为什么一定都要去法院起诉才一样,那以后铜锣湾广场要业主交费,是不是也要起诉业主才交,没起诉的不用交了?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23-09-20 17:06:19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2年以来,南县法院陆续受理并办结若干件涉及南县铜锣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其中有三起案件已经判决生效,目前尚在执行阶段。在审判实务中,南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聚焦当事人核心矛盾,减轻、减少当事人诉累,积极促成同类纠纷案件的化解,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真正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针对您所提出的赔付诉求,如涉及类案处理,您可选择按照已生效的裁判文书继续与南县铜锣湾公司进行协商,亦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

      


    南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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