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促进南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来信时间2022-12-15 11:43:44
- 来信人张伟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文件第四条、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奖励。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设商品住房(含商业铺面、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1万元;2021年8月20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商业铺面、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这一条是规定了必须购买城投公司投资的商品房吗?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2-12-16 17:24:14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南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办发[2022]20号文)第四条规定:“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奖励。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设商品住房(含商业铺面、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1万元;2021年8月20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商业铺面、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3万元。”是指全县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商品房。只要符合规定的时间,且手续完备,资料齐全,都可享受家庭购房奖励。
专此回复。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