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促进南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来信时间2022-12-15 11:43:44
  • 来信人张伟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文件第四条、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奖励。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设商品住房(含商业铺面、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1万元;2021年8月20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商业铺面、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这一条是规定了必须购买城投公司投资的商品房吗?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2-12-16 17:24:14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南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办发[2022]20号文)第四条规定:“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奖励。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设商品住房(含商业铺面、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1万元;2021年8月20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商业铺面、公寓),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备案的,每套奖励3万元。”是指全县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商品房。只要符合规定的时间,且手续完备,资料齐全,都可享受家庭购房奖励。

    专此回复。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