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从外地回来隔离费用归谁出
  • 来信时间2022-05-30 09:30:00
  • 来信人黄根山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防疫部门负责人

         你们好!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有的陆陆续续回家了,是疫区回的一般都要隔离,我(下半身瘫痪)家儿子也一样,

    在上海隔离了2个月,期间生活相当艰苦,2个星期前在当地允许的情况下,被迫选择回家

         到站后按照政策规定在隔离点隔离了7天,回家也在家呆个多星期了,所以我想咨询下,他回的时候村里开了接收证明,

    也在县里也报备了,在那边回的时候也是一切正常,像这种情况隔离期间的费用应该归谁出?

         疫情不是个人造成的,而给个人的影响也不小,去打工不但没有赚到钱,还亏了不少,这个损失都是疫情造成的,如果

    政府连这个隔离费都要个人出,那有的不按规定回家给家乡带来的损失该怎么算?

        疫情期间造成的损失政府不能补偿,那这个隔离费是不是应该免了啊,希望有关部门关照下,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2-06-01 16:44:25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省多个市州发生本土疫情,且大部分是由外省外溢疫情引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南省将常态化开展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湘人员进行医学隔离的疫情防控措施。

    因医学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各地政府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故可能存在部分差异。根据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相关费用收取事宜的通知》(南肺炎防指办〔2022〕77号)相关文件精神,目前南县统一对医学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的医学对象进行收费,标准为住宿费每人每天100元,餐费每人每天50元。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监测收费行为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24号)文件精神,南县医学隔离观察点核酸检测单人单检费用调整为每人次18元。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特定措施,请您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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