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益阳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问题
- 来信时间2022-04-19 10:21:05
- 来信人 张**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益阳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职人员程斌,2015年的时候对方以做生意为由向我司提交了贷款申请。同时提供了单位在职的工作证明,证明程斌所言非虚,结合以上情况。程斌最终通过我司成功办理了6万元的贷款,他利用其工作证明办理业务后。就开始躲避这个事,不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截止今日已逾期6年之久,长期拒接电话,联系益阳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方就说(程斌)人不在,或者是没有这个人,部门同事之间相互包庇,作为一位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职人员,其自身存在这么严重的问题,最基本的素养都没有,如何能干好本职工作。希望相关领导调查处理!在此之前我想请问一下各位领导:一个失德失信的人,是否能做好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一个行为不端,品性不良的人是否能在遇事后做出正确的判断。当一个人失去了分寸,那么他是否能不忘初心。当一个人贪图享乐久了,他是否能忍受住外界的诱惑不为所动。大多数人都知道一点如果一个人犯错了。那么我们要做的肯定是在对方没有犯大错之前提醒他,希望各位领导。能转达我的意见给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让其督促程斌。失信不可耻但不值得提倡。我希望相关领导能帮忙调解这个事。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2-04-22 16:30:26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局确有程斌其人,但就信件投递人提供的信息并不能确定为同一人。
2.即便我局程斌与信件投递人所在公司有借贷关系,应属他们双方之间的民事行为。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如我局程斌有违反党纪的行为,信件投递人还可以提供有效信息请县纪委调查处理,我局将积极协助纪委调查。
专此回复。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