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2022年低保户治病报销比例问题
- 来信时间2022-03-05 23:43:44
- 来信人李超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咨询一下[关于南县2022年低保户住院报销问题],我父亲李德华乌嘴乡人,因我父亲患癌症两年多,一直在治疗,也得力与国家政策好,让我父亲得到有利的治疗,国家现在也提倡减少贫困户,这是一个好的现象!因我父亲每个月都需要去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今年三月住院,为期三天,花费三千多,今天前去结账发现自己还要出1000多,按照出年的报销比例高了不少,这让本身就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全家都在一直都在为延长父亲的生命出力,但是考虑到后期还需要长时间的进行治疗,这报销比起出年高了这么多!看政府部门能否通融通融!感谢领导望回复!!!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2-03-08 11:10:21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南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李超电话沟通,根据《益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第十条住院医疗救助规定,救助对象住院发生属于医疗救助政策支付范围内,达到救助标准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分别按一定比例救助。
(一)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照90%的比例给予救助。
(二)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原则上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2022年度起付线为1300元,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三类救助对象:起付线原则上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确定,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2022年度起付线为6500元。
该患者是属于二类救助对象,系统以二类救助对象进行实施救助。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注,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医保咨询电话:0737-5249967
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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