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五保户残疾人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 来信时间2021-12-29 14:28:29
  • 来信人徐江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的叔叔,徐梅国,是五保户,二级肢体残疾,因为中风在南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感谢医院医护人员,现在转危为安可以出院了。出院结算费用的时候,说是五保户可以减免75%的费用,其他25%要家属自费。

    我想咨询,另外25%是不是可以找民政来报销啊?因为我看之前县政府的政策是民政出剩下的25%。如果是可以找民政,怎么找?家属先付了然后找民政还是找民政来付?找民政的谁?需要拿什么凭据?

    谢谢解答~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民政局
  • 答复时间2021-12-31 10:06:52
  •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询,徐梅国特困救助对象(五保户)2021年11月3日在人民医院住院,总费用74509.22元,完全政策自付费用15789.19元,部分政策自付费用3507.36元,纳入政策范围内费用为55212.67元。特困救助对象住院依据南政办发〔2015〕5号《南县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院基本医疗政策范围费用实行全免。该员经基本医保报销金额38228.87元,大病保险9744.25元,医疗救助7239.55元,总合计报销金额55212.67元。已经达到政策范围内费用100%的标准。

    通过益医保发〔2021〕25号文件规定不再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提高10%和住院费用报销财政兜底政策(即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在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经转诊程序在县域外住院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的政策,文件是10月1日开始执行。徐梅国的住院救助标准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感谢对医保业务的关注,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医保咨询电话:0737-5249967

     

     

     

    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