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请求解决公租房的报告
- 来信时间2020-08-07 11:20:30
- 来信人蔡宗保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关于申请公租房的报告
尊敬的孔令强县长:
您 好!
我叫蔡宗保,男,现年66岁,南县检察院退休干部,中共党员。1993年,我从县纪委调入南县检察院,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一干就是20多年。我于2014年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为南县的检察事业和政治社会的清明立下了汗马功劳。
因离异,我单身一人,无房居住。1999年,我因公出差,半途发生车祸,造成十级伤残(有鉴定)。此外,我身患糖尿病、高血压、脑梗死等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医疗费用成为我沉重的经济负担。承蒙县委领导的关心,在新颜小区为我解决了一间仅有28平米的狭窄住房。晚年,我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想找个老伴来照顾我,可每每谈及住房,女方就没有下文了。
今特来信向县长大人汇报我特殊困难,盼您看在我将毕生精力奉献给了党的事业的份上,多关心一下我这位无房居住的伤残、多病的老人吧!好让我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
企盼佳音!
报告人:蔡宗保
手机:13907375259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 答复单位南县政府办
- 答复时间2020-08-18 08:14:43
- 答复内容
关于请求解决公租房报告的回复
蔡宗保:
您在县长信箱中反映,要求解决大面积公租房的信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与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文件的规定,公租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出租房屋,您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考虑您的实际情况,县委领导为您解决了一套33.37㎡的单身公寓房,以便您安度晚年。至于您要求解决大面积公租房的问题,因目前我县无公租房房源,加之,您现在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故,暂不能为您解决大面积公租房。
二、2019年下半年,因我单位没有及时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入住公租房进行清理(含您分配的房屋),县纪委监委已对我单位两位工作人员立案调查,明确要求给予处分。希您对我单位的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
此复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7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