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咨询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报销具体流程
  • 来信时间2020-07-07 16:48:09
  • 来信人夏纯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南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报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在政府官网及公众号上没找到,曾电话咨询被搪塞或不接电话。怎么这么费劲呢,只好写信咨询了。

    4月我爸因脑出血在南县人民医院住院,在icu、神经外科、康复科治疗,目前在康复科做康复治疗。前两个科室的住院治疗费约十几万元,目前这两个科室的住院费可报销部分已按70%比例报销。

    想请教一下,像我爸这种情况,金额达到大病报销的。是要等我爸康复治疗出院后,按总的合规费用报销大病报销吗?是在南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窗口、还是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呢?有没有时间限制呢?如能提供一个能接听电话、能正常沟通咨询的电话号码,就更好了。

    期待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2020-07-09 15:22:08
  •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南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实现“一站式”结算,既参保人在县内住院,如产生大病直接在医院报销窗口完成大病报销。参保人在外地住院,如产生大病金额,直接到医保中心二楼大病窗口完成大病报销。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对被保险人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按以下标准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未按政策转诊的降低10%支付比例,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限额为3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支付比率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支付标准为: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6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咨询电话: 15073775721。


    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