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无良米粉批发商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请处理
- 来信时间2020-06-09 17:58:29
- 来信人彭国干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本人是一个小商贩,常年在湘鄂边菜市场进货再回乡下贩卖,小本经营实属不易。现举报湘鄂边菜市场106号米粉批发商家,拿卖不完的存货米粉与新鲜米粉混合在一起贩卖,然后放在冰箱里冷藏存放。我进货之后,白天气温升高,直接整筐都馊掉了(平时会有一个保温箱存放,决不是由于我自己保存不当而导致的)。后来拿着馊掉的米粉去与他对峙,老板还不认账。其他一起进货的朋友也能做个见证,他不止一次干这种缺德事了,希望市监局能上门进行调查。不能让他这样继续坑人了!!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20-06-11 11:27:01
-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件后,我局党组十分重视,立即指派市监局南洲所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南洲所工作人员在接到信件之后,立即赶往湘鄂边大市场106号门面进行调查,但因为时间已是下午,门面已经关闭,未能找到该米粉批发商。6月11日一早,工作人员便来到门面进行调查,刚好遇到被投诉商家送货回来。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得知,常温25℃以下米粉的保质期为24小时,0-5℃以下为48小时,商家对外售出的米粉都还未变质,但确实有将存货米粉与新鲜米粉混合售卖的情况。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督促商家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商家承诺以后会在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保质保量的将未卖完的米粉进行低价处理。工作人员将调查情况电话告诉投诉人之后,投诉人表示理解,没有异议。
经办人:孙剑超 联系电话:2612261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1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