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请求相关领导解决中医医院门前垃圾成灾的问题
  • 来信时间2019-12-17 17:27:50
  • 来信人 熊**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是南县中医医院一名普通职工,具体负责医院后勤保卫和三创工作。医院门诊临街门口并排放置了6个垃圾桶,有时垃圾洒满整个地面,臭气扑鼻,工作人员上下班有时只能绕道而行。临街诊室的医生每天闻着臭气给病人看病坐诊,来就诊看病的病人更难接受,也多次向我院提出此问题,要求我们把垃圾桶移走。几次省市来检查,医院只好将垃圾桶移至门诊楼南侧墙角,可过了检查立马又被某单位的人移至医院门诊门口了。

    从人民路口开始到纺织厂家属区路口属于我院的卫生包干区,也就是医院临街南北街道,此路段的垃圾桶有8-9个,街道本身就窄,还有好几商家占道经营,餐馆置于人行道和街道边缘的垃圾桶、潲水桶是不堪入目,脏水横流。

    医院本来是给人治病让人康复的地方,周围环境必须干净清洁,如此垃圾成堆的院外环境,严重影响了来医院看病就医的病人的身心健康,对医务人员工作也极其不利。请求县相关部门解决此问题,还医院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

    南县中医医院一职工

    2019-12-13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
  • 答复时间2019-12-23 11:59:43
  •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中医院门前垃圾成灾,商家占道经营影响环境”的问题,由我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带队,联系当事人并前往该处了解实情且情况属实。

      我局执法大队已与环卫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已妥善处理垃圾桶的问题。针对商家占道经营已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及批评教育,责令将其门前占道经营的物品进行清理,且告知不得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否则将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进行处理。

      我局已联系当事人,告知处理结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专此回复。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19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