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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公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经核查,南县南洲镇百川艺术培训学校已经停止经营。经举办者自愿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上述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作废,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表.docx

  南县教育局

  2025年1月23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民办学校信息 二级事项 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公开主体 南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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