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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年度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学(园)水平督导评估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各督学责任区:

  根据《南县2021—2025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办学(园)水平督导评估规划》(南教督办通〔2021〕4号)精神,现就 2024年度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学(园)水平督导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学校

  学前教育阶段:明山头镇旭日幼儿园、金蕾幼儿园,华阁镇新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青树嘴福美园区、青树嘴镇迎宾幼儿园,三仙湖镇小精灵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茅草街八百弓园区、茅草街镇八百弓街道幼儿园,厂窖西福村幼儿园,麻河口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妞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武圣宫龙头嘴园区,中鱼口镇红旗桥幼儿园、班咀幼儿园,浪拔湖镇金苹果幼儿园,南洲镇刘老师幼儿园、永安社区幼儿园、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金钥匙幼儿园、希乐幼儿园、童星幼儿园、世纪星幼儿园、书画幼儿园、银河迪贝尔幼儿园。(共24所)

  义务教育阶段:华阁镇德胜完小、华阁完小,明山头镇小港小学、丰安完小,乌嘴乡港口完小、东乐完小,青树嘴镇前锋完小、益丰完小,三仙湖镇下柴市小学、南方完小,中鱼口镇中鱼口小学、安庄完小,麻河口镇方谷小学、全安完小,厂窖镇汀合完小、幸福完小(共16所)

  二、评估时间

  学前教育阶段:2024年10下旬。

  义务教育阶段:2024年11月中旬。

  三、评估组专家名单

  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受评学校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评估结果与教育局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评挂勾。请受评单位在接受评估前对照评估细则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分类整理好上一年度备查资料,在接受评估时要向评估组提交书面的自评报告和近三年来的办学情况汇报。

  附件:

附件1 202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行程安排表.docx
附件2 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实施细则.docx
附件3 南县幼儿园办园行为及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细则.docx

  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9月20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育督导 二级事项 学校督导评估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公开主体 南县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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