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良:言出必行 有诺必践

来源:益阳纪检监察 作者:益阳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4-05-04  点击数:

??? 俗话说:“一诺千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信守承诺、言行一致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和起码的道德修养。邓小平同志曾说:“中国人讲话从来算数的。”言出必行、有诺必践,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要求,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本质体现。能否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是检验一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试金石。党员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说了就应该做,做了就应该做好,言行相符、表里如一,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兑现自己的承诺。
??? 唐朝魏征说:“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国,为下则危身。”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是群众的“风向标”,是衡量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度量尺”。面对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人格,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多讲能落实的话、多办群众叫好的事,以言出必行、有诺必践的实际行动赢得百姓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增强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 言出必行、有诺必践,是一种诚实守信的品质。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信者,言之实也”。心口一致谓之诚,言行一致谓之信。所谓诚信,就是要保持内心的诚实,遵守诺言,讲求信用。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无信不立”。党员干部说话做事要以诚信为准则,怎么说就要怎么做,承诺了什么就要兑现什么,决不能搞不负责任的空洞许诺,决不能朝令夕改、失信于民。“不能行而言之,诬也”。“夫轻诺必寡信”。做的与说的严重脱节,结果与许诺背道而驰,是不讲信用、不负责任的表现。倘若台上台下两个样,人前人后两张脸,信口开河、随便表态,前说后忘、只说不干,说做不一、欺骗群众,就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无论什么事情,答应了就是承诺,承诺了就要去兑现。如果党员干部对群众许空愿,言而无信,“口惠而实不至”,有信誓旦旦之宣示,无言出行随之实践,就一定会被群众抛弃。爱国将领冯玉祥曾说:“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像珍惜生命、爱护眼睛一样地恪守诚实守信的底线,以一言九鼎的责任,以一诺千金的担当,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践行对党和人民的承诺。
??? 言出必行、有诺必践,是一种真心为民的情怀。“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群众是最讲实际的,看重的是党员干部怎么做,能不能够履行承诺,能不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谋取福祉。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知责思为,躬身为民。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没有向人民群众“开空头支票”的权力,如果说了不算,讲了不干,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就是与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心里装着老百姓,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用行动诠释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把美丽的诺言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老百姓喜欢的是实在,反感的是忽悠。只有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的标准,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努力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问题,时时处处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党员干部只有做到言出必行、有诺必践,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才能树立“人去政声好,闲谈民意赞”的良好形象,才能为党的事业夯实牢固的群众基础,获取持久的人民动力。
??? 言出必行、有诺必践,是一种崇尚实干的作风。古人说:“为政贵在行”。习近平同志指出“抓落实,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展现,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检验”。反对空谈、崇尚实干,关键是作风要实、干事要真,坚决抵制喊口号、说大话、放空炮。口号喊得震天响,不如埋头躬身干实事。只有真抓实干,才能收到人人看得见、人人摸得着的效果。老百姓最重“实打实”,最烦“空对空”。有些党员干部讲起来头头是道、干起来不见真招,“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言行不一,害人误己。“行胜于言”。党员干部要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和使命,一门心思去干事,千方百计抓落实,做到不讲虚话、不干虚活、不图虚名,不管对待哪一项工作,都要立说立行、雷厉风行、一办到底。明代思想家李贽说:“动人以言者,其感不深;动人以行者,其应必速。”党员干部要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作为自己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重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大力倡导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努力做到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人民满意的业绩。(益阳市委常委? 市纪委书记 黄进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