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受到处分时,我个人情绪比较低落,工作中也有心理负担。感谢组织,不仅及时帮我纠正了错误,还帮我调整心态,通过这次回访教育,我感受到了组织对我的包容和关怀,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积极担当作为来回报组织的关心关爱。”7月19日,在南县中鱼口镇五福村村务议事室,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中鱼口镇纪委书记再一次上门对受处分村干部李某某开展回访教育时,李某某由衷地说。
此前,李某某因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处分后,李某某心中有委屈、有沮丧、有懊悔,感觉身上有了“污点”,不自觉背上了沉重思想包袱。经过组织的多次回访教育,李某某消除了思想顾虑,重新回归积极主动的工作状态。
今年以来,南县纪委监委坚持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协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送达处分决定时做好首次思想政治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接续做实做细影响期内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教育、警示教育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协同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处分送达后一个月内开展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刻认识工作中的错误和偏差,督促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勇担当善作为。并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对思想转变好、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肯定,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我们对今年1月份以来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梳理汇总,初步确定了60名回访对象。”据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许嘉莉介绍,该县坚持“谁监督谁回访”相结合原则,按照“一人一策、一人一访、一人一档”的模式,通过“室组地”三方联动、同向发力,做细做实访前研判,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并针对性逐一开展回访教育,重点回访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的人员,特别是受到处分处理后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的人员、因失职失责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
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纪要求的具体体现,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对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具有重要意义。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问责是手段,挽救干部才是目的。我们将持续加强回访教育工作,让受处分干部真正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帮助其打开心结、重拾信心、振奋精神、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