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评】酒驾醉驾:自由之链的沉重代价

来源:南县科协 作者:谭宏 发布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近日,南县通报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公职人员法纪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喊不应、叫不醒,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

  在人生的道路上,自由似乎是我们永恒的追求。然而,真正的自由并非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而是在自律与责任中找到平衡。酒驾醉驾,就是这一平衡被打破的极端表现,是对自由真谛的误解。

  酒驾醉驾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却忽视了生命的脆弱和无常。他们追求的是短暂的快乐与自由,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能是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也可能是家庭的破碎和社会的动荡。这种追求自由的代价,无疑是过于沉重。

  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尊重生命、遵守法律、承担责任的基础之上的。酒驾醉驾者所追求的所谓自由,其实是一种自我放纵和逃避责任的表现。他们忘记了,真正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在自我约束和尊重他人的过程中获得的。

  此外,酒驾醉驾也暴露了一些人对于权力和特权的误解。他们认为自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享受特权和豁免权。然而,真正的权力和特权,不是逃避责任和惩罚的能力,而是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勇气。

  在县委三令五申、重拳整治酒驾醉驾问题的高压态势下,还出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这无疑是对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极大挑战。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反思和应对。

  一是对于那些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者,法律应该给予严厉的制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每一个违法者都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这不仅可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让其他人不敢轻易触犯法律。

  二是加强社会教育和道德引导。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党员、公职人员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加强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道德规范。

  三是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制度,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监督和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四是酒驾醉驾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这个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努力和改进。因此,需要保持耐心和决心,坚持不懈地推进相关工作和措施,逐步减少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生命是脆弱的,法律是庄严的,责任是重大的。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性,牢牢守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纪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