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案】洞庭湖里演绎盗采“无间道”——南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余建新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二)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数:

随着“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相关生态环境问题及背后的利益链、“保护伞”相继浮出水面,南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余建新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该案还是南县监委成立后留置“第一案”。系列案件剖析稿件《防线被“兄弟”攻破》《打着“暗号”通风报信》将披露余建新违纪违法过程,以作警示。

打着“暗号”通风报信

图为被查处的挖砂船,现已进行肢解报废处理

2020年1月,辞旧迎新之际,很多人在畅想着新年的打算。可此时,从益阳市留置点走出来的余建新是绝望的,黯然神伤的他就像没有灵魂的躯壳,机械地伸出双手带上手铐,随即被押解上了前往看守所的警车。

翻开余建新的个人档案,着实让人唏嘘,一个多次荣获县人民政府嘉奖、三等功,荣获省、市先进个人的干部何以深陷囹圄?

“我是因为贪欲把一生毁了。”余建新忏悔道,是自己思想的蜕变和对物质的追求,让自己迷失了方向,其中与吴某的结识和相处,更是对自己致命的一击。

吴某送出豪车后,收效明显,余建新开始私下把水政执法大队打击河道盗采砂石的一些工作秘密泄露给吴某。

“今晚休息不上班”。2018年9月中旬,余建新主动给吴某发出这样一条微信,暗示他当天晚上水政执法大队不会有行动,可以盗挖砂石。不久,两人在县城某咖啡店相约喝茶时,还约定以“打牌”作为“盗采砂”暗号,“今晚能打牌不?”“祝你赢钱。”……余建新先后在2018年9月和11月、2019年1月多次以“暗号”的方式向吴某透露水政执法大队的出行情况。

除了用“暗号”通风报信,余建新对吴某还有更为隐秘的“保护”。

“同一个人因为盗采砂石被行政处罚2次,就要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据吴某交待,第一次被抓后,他变得非常谨慎,为了逃避刑事责任,平时自己几乎不出现在盗采砂现场,每次船只被抓获,他就安排自己下面不同的“马仔”替他去“顶包”,“顶包”人自称是盗采砂的老板在笔录上签名捺印,并接受行政处罚。

“余建新是清楚吴某找人‘顶包’接受处罚情况的,甚至后来吴某安排人去接受调查前一般都会告诉余建新。”办案人员介绍,余建新非常配合地以“假装不知道”的方式默许“顶包”,帮助吴某逃避刑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4月,吴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经警方缜密侦查,发现以吴某为首的盗采砂石团伙,在2018年初至2019年3月期间,累计盗采河道砂石共计10万余吨,给国家造成了1千多万元经济损失。

拔出萝卜带出泥。余建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等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实。2020年1月余建新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余建新被不法商人精心设置的圈套“围猎”,为其提供庇护与帮助,帮助其逃避处罚和打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自己也付出了惨痛代价。广大执法人员要深刻汲取余建新案教训,在内心筑起法纪防腐墙,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切不可与监管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在不知不觉中沦为“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