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劳”不是违反法纪的“遮羞布”

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7  点击数:

近日,三湘风纪网刊文剖析了龙山县原供销联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郑年东的违纪违法问题。

回看郑年东从“全国供销联社劳动模范”,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生经历,出色完成供销联社系统改制任务、被评为“全国供销联社劳动模范”这一节点竟是他人生堕落的开始。因为自恃功高,他不满足于职务安排,在单位习惯“一言堂”、唯我独尊,将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决策之上,涉嫌滥用职权,套取骗取国家资金,给国家资金造成了巨大损失。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领导干部就应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执政为民、服务为民,把人民群众的赞许与认可当作对工作的最大褒奖。若如郑年东这样,为群众办了点实事,就趾高气昂、颐指气使,甚至“把两个单位当成了自己的家,姓‘郑’不姓‘公’”,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在“功劳”这块“遮羞布”下,他的思想已然蜕化变质。

取得成绩固然可喜,但任何功劳与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党和人民,党员干部个人仅仅是其中的一颗“螺丝钉”。没有组织的领导,没有集体的力量,没有群众的智慧,再高明的个人,其力量也是有限的。

另外,国家公职人员的薪酬发放都有制度统一规定,党章也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简而言之,任何个人或集体都不能挟功劳要奖励。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功成不必在我”这句话勉励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他在2018413日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曾指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历史耐心,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奋斗的号角再次吹响,我们更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导作为努力方向,以“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勉励个人奋发努力,用“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笑看功劳成绩。(南县纪委监委符艺曦